摘要:本文详细阐述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关键要求,涵盖机构资质认证、评价类型划分、检测频率规定、实施标准与报告管理等核心内容,旨在帮助相关单位全面了解并有效落实职业健康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劳动者健康权益。
一、资质要求
机构资质是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的基础保障。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开展检测与评价工作的必要前提。这些机构资质被细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分别对应不同的服务范围及审批权限,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分级管理体系。
二、评价类型与适用阶段
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贯穿项目全生命周期,主要包括三种类型:
预评价: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其核心目的在于提前预测可能出现的危害因素种类及强度,并从源头上提出有效控制措施。这一阶段的评价至关重要,可避免后期整改带来的巨大成本。
控制效果评价:项目竣工验收前或试运行阶段须开展此项评价,主要验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性。通过科学检测与系统分析,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现状评价:针对已投入生产运营的用人单位,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3年至少须开展一次现状评价。此类评价将综合分析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及防护措施效果,为企业持续改进提供数据支撑。
三、检测频率
不同企业因其职业危害程度差异,检测评价频率要求也存在明显区别:
-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须每年至少进行1次定期检测,并在此基础上每3年完成1次全面的现状评价。这种高频率监测可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
-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企业:检测频率可适当降低,每3年至少完成1次定期检测,且可不进行现状评价,减轻企业负担但不降低安全保障。
- 特殊行业单位:如医疗机构等特殊行业,因其职业危害的特殊性,需每年进行常规检测,每3年开展一次系统的现状评价,确保特殊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四、检测内容与方法
检测对象包括多种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如粉尘、有毒物质)、物理因素(如噪声、高温、辐射)以及生物因素等,这些均参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进行识别与检测。
检测要求必须严格遵循科学原则:首先,应重点覆盖接触浓度或强度最高的关键作业点、高风险时段及相关人员;其次,生产负荷需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最后,检测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与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状态下进行,确保数据真实反映日常工作环境。
分析方法需科学合理,既要识别重点危害因素(结合接触时间、危害程度等综合判断),又要确保检测方案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详细记录生产负荷及设备运行状态,为后续评价提供可靠依据。
五、实施规范
评价依据必须严格遵循《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GBZ/T系列技术标准。这些依据构成了评价工作的法律与技术基础,确保评价过程规范有序。
现场要求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评价必须在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开展,确保数据反映真实工作环境;另一方面,评价机构必须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任何因素干扰,科学客观地进行评估。
防护设施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不仅包括对应急救援设施(如冲淋洗眼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还涉及建筑卫生学布局等多方面内容。评价过程需实际测试这些设施的有效性,并做详细记录。
六、结果处理与报告
结果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检测结果需妥善存档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必须向劳动者公开公布,体现企业的责任与透明度。若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则必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直至所有指标达标为止。
报告内容需全面细致,包含分项结论、综合评价及改进建议。特别是针对防护设施不足或接触水平超标的情况,报告中应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为企业改进提供专业指导。
审核流程确保报告质量,一份完整的报告需经过内部审核、建设单位审核以及专家评审三个层次的把关,最终提交至监管部门备案,形成完整的闭环管理。
七、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确保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有效实施的保障机制。未按规定开展检测评价的用人单位可能面临高额罚款或被责令停业整改等严厉处罚。同时,检测机构也肩负重要责任,必须确保提供的数据客观真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通过上述全面严格的要求,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能够系统识别、科学评估并有效控制职业健康风险,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又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的最新法律法规有哪些更新?
职业病防治领域的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近期出现了多项重要更新,为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与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为基础性法律,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每年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保持三年一次的评价频率。此外,法律强化了违规责任认定——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劳动者生命健康遭受严重损害,将承担严厉的法律后果,包括高额赔偿与刑事责任。
新版《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对检测评价机构资质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必须由依法设立并获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施。同时,法律强调了这些机构的评价结果必须客观、真实,为检测评价质量设立了底线要求。
各地方性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以四川省为例,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地方立法,制定了更为细致的处罚措施,对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未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以及未落实防护措施等行为设置了明确的罚则,构建了更加完善的约束机制。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41号)则从微观层面提供了精细化管理要求,详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告知的具体内容、警示标识的设置标准以及公告栏的设置与维护要求,确保劳动者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
职业卫生技术标准体系也在持续更新,多项关键标准完成了修订:
- GBZ/T 197-2007:完善了控制效果评价的开展条件与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则,细化了检测原则和基本要求,并对防护设施、应急设施等评价内容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规范。
- GBZ/T 300.9–2017:基于对工作场所空气六价铬化合物浓度水平评估、劳动者内暴露水平测定及健康效应检测的综合分析,建立了工作场所空气六价铬化合物浓度水平与劳动者内暴露水平及健康效应的关联模型,并据此提出了更加科学的职业接触限值。
- GBZ 2.6-2007:对噪声分类定义进行了修订,完善了稳态噪声、非稳态噪声及脉冲噪声的职业接触限值指标体系,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建议。
在企业实践层面,法规更新要求企业应及时更新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病危害检测机构开展作业环境检测与评价,并将结果向职工公开透明地公布。此外,企业还需投入专项资金,持续更新改造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标准要求。
如何具体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调查和采样分析?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调查和采样分析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科学规划、严谨执行。实施过程可分为多个关键环节,每个环节都需精准把控,确保数据的科学性与代表性。
1. 现场调查准备
1.1 前期准备
有效的前期准备是成功调查的基础。首先,需明确调查对象,包括用人单位名单、重点监测岗位及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等基本信息。其次,全面收集相关资料,涵盖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原辅料及产品特性、设备设施及布局情况、生产工艺流程、岗位定员及工作班制设置等方面。最后,在正式采样前必须对职业场所进行初步现场检查,以全面了解现场环境与实际工作条件,为后续采样布点提供依据。
1.2 人员培训
调查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行人员的专业水平。因此,必须对参与调查的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他们熟练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方法和采样技术,能够应对现场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
2. 现场调查
2.1 调查方法
现场调查应遵循”听、看、问、测、查、算”的综合方法论。具体而言,”听”是指听取企业相关负责人对生产情况的介绍;”看”是指实地观察工作场所的实际状况;”问”是指通过访谈了解员工对职业危害的感受;”测”是指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查”是指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算”则是对收集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
调查过程中,还应特别关注工作场所的劳动条件,包括车间布局是否合理、采光照明是否充足、微小气候状况是否适宜等环境因素,这些因素往往与职业病危害密切相关。
2.2 现场布点
科学合理的采样布点直接影响数据的代表性。布点原则应优先选择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最高的工作日和时段,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确保采集到的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最不利工况下的危害水平。
布点过程需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特性,科学确定测量物质、测量点位置、适用的测量方法以及最佳测量时间,形成系统的采样网络。
3. 采样与检测
3.1 采样方法
采样方法的选择应遵循科学性和代表性原则。对于大多数职业病危害因素,应优先采用个体采样方式,因为个体采样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的接触水平。
对于化学有害因素,采样时间需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接触时间来确定。具体而言,对于流动岗位,采样时间不应少于班中接触时间的50%;同时,建议采用短时间分段采样方式,采样时段不少于2个,且各采样时段间隔不应小于1小时,以确保数据能够反映全班次的平均暴露水平。
3.2 检测方法
采集的样品需送至专业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检测过程应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160》系列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能够对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精准分析。
4. 数据分析与报告
4.1 数据整理
检测完成后,需对收集的各类数据进行系统整理,包括粉尘采样数据、化学毒物采样结果、噪声检测数据等各项指标。数据整理过程中应注意剔除异常值,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数据分析阶段需采用科学的统计方法,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潜在影响,识别超标因素并分析其成因,为后续的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4.2 编制报告
基于数据分析结果,编制完整的年度分析报告。报告应清晰呈现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现状,明确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岗位,为精准防控提供指导。
报告内容应全面详实,包括检测类别、任务编号、具体方法名称、所用仪器设备信息、样品基本信息、采样时段安排、最低定量浓度、工作场所描述、岗位情况、采样/测量对象特征、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以及具体检测结果等要素,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 结果应用与整改
5.1 结果反馈
调查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同步告知用人单位。对于发现的问题,尤其是超标项目,应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用人单位采取相应措施。结果反馈应形成闭环管理,确保每一项发现的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
5.2 整改措施
根据检测结果,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并设定合理的整改时限。整改建议应具体、可行,既考虑技术可行性,又兼顾经济合理性。整改完成后,应进行现场复核,确认整改效果,必要时进行复测,验证危害因素是否已降至标准范围内。
6. 持续监测与管理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不应是一次性工作,而应建立常态化的监测机制。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以持续评估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及时发现新出现的问题。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详细记录每次监测的数据和结果,为长期趋势分析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通过这一系列科学严谨的步骤,可以全面、准确地评估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状况,为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提供可靠依据,最终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分级标准是什么?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分级标准是确保专业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机制,其涵盖多个维度的评估要求,构成了完整的资质认证体系。
1. 资质等级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被科学划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这种分级管理模式既体现了行业监管的严格性,又考虑了机构发展的阶梯性需求。甲级资质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接认可并颁发证书,代表着最高级别的服务能力认证;而乙级资质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认可及颁发证书,在地方层面提供有效的服务保障。
2. 资质条件
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需同时满足多项严格条件,这些条件共同构成了资质认证的基础:
首先,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资格,确保责任主体明确;其次,必须拥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符合标准的实验室,为技术服务提供物理基础;再次,必须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服务过程可控、结果可靠;此外,机构还必须拥有满足学历与专业要求的技术人员团队,保证服务的专业性。
尤为重要的是,机构必须配备专职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而且这些关键岗位人员的职称和工作经验要求会根据申请的资质等级有所不同,甲级机构对这些人员的要求自然更高。
3. 业务范围
资质等级直接决定了机构的业务覆盖范围。取得甲级资质的机构拥有最广泛的业务权限,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不受地域限制。与之相比,取得乙级资质的机构则只能在其所在省份的行政区域内提供服务,业务范围受到一定限制。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核设施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产经营装置(设施)等特殊类型的用人单位,法规明确要求必须由取得甲级资质的机构提供专业服务,这充分体现了对高风险领域的严格管控。
4. 监督管理
资质制度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在国家层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统一的政策标准;而在地方层面,各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政策落地。
同时,行业协会也被鼓励发挥自律作用,通过行业标准的制定、从业人员培训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等措施,共同规范行业执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5. 资质认可程序
随着行业发展,资质认可程序也在不断优化。根据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分级制度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原有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分级,但在资质、资质延续和增加业务范围等申请表中的第二类业务范围栏目中增加了核设施选项,体现了对特殊领域的持续关注。
6. 地方政策
各地方也在国家政策框架下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以上海市为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已由原来的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调整为统一的一级,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审批并颁发资质证书。这种简化不再在资质证书上标注甲级、乙级、丙级等资质等级信息,但资质要求并未降低,反而通过统一标准提高了整体服务水平。
综上所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分级标准构建了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评估体系,既包括机构资质的等级划分、申请条件和业务范围界定,也涵盖了监督管理机制和认可程序的设计。这一系统的标准体系确保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为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不同行业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的具体要求有哪些差异?
不同行业由于其生产工艺、危害因素种类和暴露特点的差异,在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上也存在多方面的特殊要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关键维度:
1. 检测内容和方法
化学因素检测在各行业间呈现显著差异。化工行业可能需要重点关注苯系物、有机溶剂等特定化学物质的浓度监测,这些物质与生产工艺紧密相关;而制造业则可能需要更多关注重金属(如铅、汞、镉)、有机溶剂(如二甲苯、丁酮)等常见污染物。不同行业采用的检测设备和分析方法也相应不同,如化工行业可能更多使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而某些制造业可能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检测金属元素。
物理因素检测在行业间的差异同样明显。电子行业中,电磁辐射是不可忽视的职业危害,需使用专业的电磁辐射检测仪器进行评估;建筑行业则更关注噪声水平,通常采用噪声计进行监测;而冶金行业则需额外关注高温环境,使用WBGT指数仪测量热应激风险。每个行业的物理因素检测都有其特定的技术规程和评价标准。
生物因素检测主要集中在医疗、食品加工等特定行业。医疗行业需检测病原微生物,往往采用培养基培养或PCR技术进行鉴定;食品加工行业则可能更关注细菌总数、大肠杆菌等指标,采用平板计数等方法进行检测。这些行业的检测方法通常更为严格,并且有特定的采样和保存程序。
2. 检测频率
职业病危害检测频率的差异主要基于风险程度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同行业的检测频率要求有所不同。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如化工、冶金、采矿等高风险行业)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且每三年必须完成一次更为系统的现状评价。这种高频率的检测评价安排,正是对高风险行业特殊防护需求的体现。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企业(如部分制造业、服务业)则可适当降低检测频率,通常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且可不进行现状评价,从而减轻这类企业的合规负担。
特殊行业单位(如医疗机构)由于其职业病危害的特殊性,需遵循行业特定的检测频率要求,例如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常规检测,每三年完成一次全面的现状评价,以防控生物危害等特殊风险。
3. 检测机构资质
不同类型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中国实行严格的资质认可制度,将机构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分别对应不同的服务范围和审批权限。
高风险行业(如核工业、大型化工等)的检测评价通常要求由甲级资质机构实施,以确保专业水平;而一般风险行业的检测则可由乙级或丙级资质机构完成。这种资质差异化安排,确保了检测评价质量与行业风险程度的匹配。
4. 报告要求
检测评价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虽有统一规范,但不同行业的报告重点存在明显差异。报告需详细记录检测过程、结果和分析,并根据行业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例如,化工行业的报告可能更加强调化学品暴露控制与泄漏应急措施;而建筑行业的报告则可能更侧重于施工现场粉尘防护与高处作业安全;医疗行业的报告更可能聚焦生物安全防护与医疗废物处理等环节。
各行业的报告都必须包含分项结论和综合评价结论,以及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建议,但具体内容会因行业特性而异。同时,用人单位需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向职业卫生监督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向劳动者公示,这是各行业的共同责任。
5. 行业特定要求
化工行业的特殊性在于其生产区和研发中心通常在物理空间上完全隔离,且人员数量和职业病危害程度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实践中往往将这两个区域视为不同的独立单位,分别进行检测和评价,以更准确反映各自的职业健康风险状况。
建筑行业则需特别关注施工过程中的暂时性、流动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如粉尘、有害气体等。其检测内容必须包括施工现场的实时危害因素监测和临时性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评估,这与固定场所的企业检测有明显不同。
其他特殊行业(如医疗、采矿、冶金等)也都有其行业特定的检测要求和标准,这些要求往往体现在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中,是通用检测要求的必要补充。
6. 法律法规依据
所有行业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都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规定》等基本法律法规。但同时,各行业还有其特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如《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这些特定规范与通用法规共同构成了行业检测评价的完整法律依据。
总之,不同行业在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方面存在多方面的显著差异,这些差异涵盖了检测内容、方法、频率、资质要求、报告重点以及行业特定要求等多个维度。这种差异化要求既体现了科学性和针对性,也确保了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能够切实有效地保障各行业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结果不符合标准时,具体的整改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当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结果不符合国家标准时,企业必须启动系统化的整改流程,确保工作环境达到安全标准,保障员工健康。这一整改过程涵盖了从问题识别到效果验证的完整闭环,具体包括以下环节:
1. 问题确认
整改的第一步是准确锁定超标危害的具体工序或区域。这一阶段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对检测报告进行详细分析,明确:哪些危害因素超标?超标程度如何?影响范围有多大?只有通过科学分析,才能确保后续整改措施有的放矢,解决实际问题而非治标不治本。
2. 制定整改方案
基于问题确认结果,结合健康风险评估报告,企业应制定全面而具体的整改方案。一份完整的整改方案不仅要明确整改目标、时间节点及责任人,还必须包含超标岗位名称、超标原因分析、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以及所需的资金投入等详细内容。
整改方案的制定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既要保证措施的有效性,又要兼顾实施的可行性。尤其是面对不同类型的超标问题,需采取差异化的整改策略,而非千篇一律的应付式整改。同时,方案一旦制定,应立即付诸实施,不得延误。
3. 整改措施实施
整改措施的实施是整个过程的核心环节,通常包括四个关键方面:
工艺流程优化是源头控制的重要手段。通过改进生产工艺,企业可以从根本上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例如,采用密闭化、自动化生产线替代开放式人工操作,可显著降低有害物质接触风险。
设备更新对于老旧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必须坚决淘汰更换。新设备的选择应优先考虑具备本质安全特性的产品,确保其符合最新的职业病防护要求,从设备层面控制风险。
防护设施增强是抑制已产生危害因素传播的关键措施。根据不同危害因素的特点,可采用通风系统改造、密闭设备安装、局部排风装置增设等多种技术手段,有效降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
员工培训是整改成功的重要保障。即使硬件设施完善,如果员工缺乏职业防护意识和技能,整改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对员工进行系统的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防护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4. 责任分工
整改工作必须建立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企业应成立专门的整改工作小组,对各项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形成任务分解表,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有人负责、有人监督、有人验收。同时,定期召开进度跟踪会议,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5. 执行监督
整改过程需接受多方监督,既包括企业内部的安全检查,也包括外部监管部门的督导检查。企业应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措施按时按质实施。同时,企业还应主动接受卫生健康等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确保整改方向正确。
特别重要的是,用人单位在整改期间和整改完成后,都应及时在工作场所公告栏向劳动者公布检测结果和采取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这也是促进整改落实的重要推动力。
6. 记录与备案
整改过程中的各项活动都应形成详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整改前的问题描述、整改方案制定过程、整改措施实施情况、整改效果评估等。这些记录应存入职业卫生档案,一方面便于后续查阅和追溯,另一方面也是向监管部门证明整改落实情况的重要依据。
7. 持续改进
整改不是一次性工作,而应形成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整改完成后,用人单位应继续保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确保其始终符合国家标准。如果再次发现问题,应立即启动新一轮的整改措施,直至所有指标完全达标。
若经过整改后仍无法达到标准要求,根据法规规定,企业必须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相关作业,直至彻底解决问题。这一规定为整改工作设立了明确的底线要求。
8. 环保理念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的职业病危害整改工作更加强调绿色生产理念。企业在选择整改方案时,应尽量采用环保型技术和材料,实现职业健康保护与环境保护的双赢。例如,优先选择无毒、低毒或可降解的替代原料,采用节能环保型设备,以及应用清洁生产工艺等措施,既可有效降低职业病危害,又能减少环境污染。
通过以上系统化的整改流程和要求,企业可以有效应对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结果不符合标准的情况,既满足法规合规要求,又切实保障员工健康,同时提升企业整体的安全健康管理水平。这种科学规范的整改机制,是职业病防治工作持续推进的重要保障。